-
速速 2013-07-01 16:08:16 | 吉林省 其他专业 | 4049查看 1回答
关于施工单位未办理劳保取费证的结算问题(吉林省长春市)
2010年的长春市结算文件中对于人工费和机械费有增加,但是明确说明,未办理劳保取费证的单位不让调整人工单价和机械费,2011年和2012年的结算文件对此未做说明,但是2013年计算文件中人工和机械又增加,结尾说未办理《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不执行本文件的规定。 我现在就糊涂了,办理2013年结算,我人工费和机械费调差不会再增加,但是人工费应该是给多少啊,定额默认是50!机械调差软件默认是20%,又应该给多少啊,求指教!!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2010年的长春市结算文件中对于人工费和机械费有增加,但是明确说明,未办理劳保取费证的单位不让调整人工单价和机械费,2011年和2012年的结算文件对此未做说明,但是2013年计算文件中人工和机械又增加,结尾说未办理《吉林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不执行本文件的规定。 我现在就糊涂了,办理2013年结算,我人工费和机械费调差不会再增加,但是人工费应该是给多少啊,定额默认是50!机械调差软件默认是20%,又应该给多少啊,求指教!! 答:你这个问题还是请教长春市行政主管部门和定额管理站吧,他们会给你正确的答复的。这里我们谁说了都不算数。回答完毕。
2013-07-01 22:08:28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