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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英 2013-07-02 08:54:04 | 山东省 土建 | 1195查看 1回答
你好,请问材料价格上...
你好,请问材料价格上浮超过合同中的约定了,那么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如何调整,能否给我举例说明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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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您好,这个需要知道您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按照08清单规定,那么材料价格上浮或跌幅超过合同中约定的5%,价差部分只计算税金,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变化。 13清单的规定是这样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规范附录L2DE BIAO -21,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高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跌幅一投标报价为基础超高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高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期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高部分按实调整 4、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送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已经。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统一,则不作调整。 举例: 某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由承包人提供,在施工期间,在采购预拌混凝土时,C20 :327元/m3;风险系数为小于等于5,基准单价310元;投标报价308元 合同约定的材料单价如何调整? 327/310-1=5.45% 投标单价低于基准价,按基准价算,已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应予调整:308+310*0.45%=308+1.495=309.5元 您看看以上内容是否符合您的需要,如果有疑问可以再沟通。
2013-07-02 1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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