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紧急求答案——工程造价问题

    某工程混凝土工程量为2400m3,混凝土全费用综合单价为500元/m3。 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混凝土全费用综合单价调整为420元/m3。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主体结构施工时,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工程混凝土量增加到2600m3。施工单位收到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时,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浇筑完成的150m3混凝土需要拆除,发生拆除费用5.3万元。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时,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工程混凝土量增加到2600m3。施工单位收到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时,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浇筑完成的200m3混凝土需要拆除,发生拆除费用6万元。 问题: 变更后的2600<2400(1+15%)=2760,那么请问: 1.事件一应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是多少?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款是多少万元? 2.事件二应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是多少?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款是多少万元? 3.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浇筑完成的混凝土工程量拆除的,如事件一拆除150m3,事件二拆除200m3,事件二要按原全费用综合单价为500元/m3计算实际结算价款,还是按调整后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为420元/m3计算实际结算价款? (因为这里的工程量是增加到2600m3而已,而另外是拆除的部分,我就是不理解这部分拆除的工程量,要不要与2600m3加起来再与2400(1+15%)=2760作比较,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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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工程量是增加到2600m3,而另外是拆除的部分,这部分拆除的工程量,不要与2600m3加起来再与2400(1+15%)=2760作比较,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的“实际工程量”是指建筑物实体混凝土体积,2600m3没有超过增加15%后的2760m3,应该按500元/m3单价结算。

    2013-08-13 08:24:51 

  • 冲着你的ID也要回答你: 问题1:总混凝土方量没有达到2760方,因此按500元/m3结算,结算的混凝土数量为2600+150,结算额为(2600+150)*500+5.3万。 问题2:总方量超过了2760,要按两部分进行结算, 实际结算额为:2760*500+(2600+200-2760)*420+6万

    2013-08-12 10:50:42 

  • 1.事件一应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是2600;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款是2600*500万元。+拆除费3万元。 2.事件二应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是2600立方,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款是2600*500万元+6万元。 3.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浇筑完成的混凝土工程量拆除的,如事件一拆除150m3,事件二拆除200m3,事件二要按原全费用综合单价为500元/m3计算实际结算价款。 (因为这里的工程量是增加到2600m3而已,而另外是拆除的部分,这部分拆除的工程量,不要与2600m3加起来再与2400(1+15%)=2760作比较,确定全费用综合单价。

    2013-08-12 10: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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