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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618228 2013-08-26 22:47:38 | 辽宁省 装饰 | 7014查看 2回答
关于签证中的脚手架问题
我发现很多内装的签证中都会牵扯到脚手架的量。 比如,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将某一个房间的天棚拆除,再重新做天棚,高度超过3.6m,这时候需要脚手架。 比如,某几处墙面由于某种原因需要进行修补或其他的施工。 以上的内容在装饰定额中提到要参照建筑定额中的单项脚手架项目,但是我感觉在单项脚手架里面没有跟上述符合的项,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知道该套哪项。 是不是因为定额还不完善,如果真的是不完善,那么通常的做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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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拆除如果是建设单位的原因是可以单独计算,如果是施工单位原因拆的是不能再计算费用的, 而且拆除时如果原来的脚手架还没的拆,是可以利用的时就不能单独再计算,如果是已经将此部位施工完成后再拆的时是可以单独再计算脚手架的,在当地定额中应该有单独的装饰脚手架的定额子目,去套用就可以了
2013-08-27 07: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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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间的天棚拆除,再重新做天棚,高度超过3.6m,按规定应执行满堂脚手架 墙面需要进行修补或其他的施工可以借用建筑定额中措施项目分部中的单项脚手架子目 通常的做法是是借用别的专业的子目,定额子目是可以借用的,不是说装饰工程项目只能在装饰定额的子目中查找,是可以在别的专业中找到相近的相似的子目借用执行
2013-08-27 07: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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