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可 2013-11-04 11:53:18 | 辽宁省 其他专业 | 623查看 3回答
关于脚手架撘拆的问题
照明改造工程,土建已完工,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对已施工完的照明进行改造,灯具高度约为15~16米,搭设脚手架,结算中报有脚手架,审计单位按照安装工程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取,计取后仅为40多元,但实际施工此项费用花费8万多,请问如何才能要回此部分钱(有补充合同)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1、此为原合同外新增加的工程,根据所发生的费用情况可跟甲方另行补签补充合同,约定此部分的取费标准。
2、此为完工后的新增工程,因现场施工条件已受到限制(如升降机械已拆除造成的人机搬运等等)所增加的费用。
3、此超高脚手架高度15~16米,且是合同外新增,可报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双方可协商按实进行计取该费用。
2013-11-04 13:39:22
-
你好:安装脚手架是按套用的定额子目人工费,按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出的。
2013-11-04 11:58:24
-
灯具高度约为15~16米,需要按规定计算搭设脚手架费用,还要计算灯具的操作物超高费用,根据定额规定超过5米,要计算超高费的,你看一下电气安装册定额说明。
2013-11-04 12:21:15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