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面积哪里计算全面积哪里计算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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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额规定如下,你认真看看就清楚了。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2013-12-09 07:40:04 

  • 建筑面积,基本都计算全面积。阳台、挑出宽度大于2.1米的、1.2-2.1米高的阁楼计算半面积。

    2013-12-08 17:59:21 

  • 雨篷挑出宽度大于2.1米的计算一半面积。阳台计算一半面积。楼上错了

    2013-12-08 18:19:36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 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2.0.19 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为房问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2013-12-09 1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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