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期定额注解的理解

    请问,国家工期定额中“ 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系数;加 2个乘 0.2系数;加 3个乘 0.15系数; 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应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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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需要结合实际工程比较合适,比如你承包了AB两个单项工程,A工程工期1000工日,B工程200工日,A为最大工期,其工期作为基础计算,则该工期应该是 1000+200*0.35=1070天即可。

     

    如果又增加了 C工程 500天,则应该是 1000+(200+500)*0.2=1140即可。

    这样考虑主要是考虑到工程交叉施工的影响。

    2014-01-03 09: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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