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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建 2014-03-20 10:50:07 | 四川省 其他专业 | 7842查看 3回答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四川)
前提: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计取。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多次重复打围,且最后有现场评价打分为90+分。请问:是否可以按2011 6号文按实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工费?依据是说什么?需要补充什么手续? 或者不计取的依据是什么?问题补充:看了各位大大的分析,都相当不错啊。 但是有个不懂的地方,就是这个是个政府工程,非招投标程序的,如果甲方同意给这笔费用,之后审计的问起怎么解释呢,甲方就是怕审计说这么做是不合规的,因为在未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大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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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我是成都的也遇到此类情况,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基本费率记取,但施工中最后现场打分为90+分可以按照2011(6)号文件按照实际记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依据是四川省安检站发出的文件需要到安检站备案补充资料即可再找甲方证实即可。
2014-03-20 1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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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只能和甲方协商,如果甲方同意补给 费用 才可以计取;
2014-03-20 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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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省的规定,陕西省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费用定额记取,不可调整费率。
2014-03-20 11: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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