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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long1202 2014-05-26 09:30:01 | 河南省 其他专业 | 56704查看 4回答
关于工程结算时材料按照正负5%调差的问题
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施工期平均价与投标价相比较,对正负5%以外部分据实调整,现出现一个矛盾,甲方认为应当按照施工期平均价4790的正负5%--投标价5160=-130.5,这个才是差价,而乙方认为应该是投标价5160的正负5%--施工期平均价4790=差价112元,虽然两者仅差18.5元,但因工程量比较大,所以双方争执不下,麻烦请各位专家解释一下,究竟应该怎样进行材料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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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施工期平均价与投标价相比较,对正负5%以外部分据实调整,现出现一个矛盾,甲方认为应当按照施工期平均价4790的正负5%--投标价5160=-130.5,这个才是差价,而乙方认为应该是投标价5160的正负5%--施工期平均价4790=差价112元,虽然两者仅差18.5元,但因工程量比较大,所以双方争执不下,麻烦请各位专家解释一下,究竟应该怎样进行材料调差。
按清单规则,是按投标报价的正负5%以外调整,就是说乙方理解是正确的。
2014-05-26 09: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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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施工期平均价与投标价相比较,对正负5%以外部分据实调整,现出现一个矛盾,甲方认为应当按照施工期平均价4790的正负5%--投标价5160=-130.5,这个才是差价,而乙方认为应该是投标价5160的正负5%--施工期平均价4790=差价112元,虽然两者仅差18.5元,但因工程量比较大,所以双方争执不下,麻烦请各位专家解释一下,究竟应该怎样进行材料调差。
报有的调整系数都应该*在基期数字上,所以此问题答案=4790-(5160*(1-5%)=-112元
2014-05-26 09: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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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是基准价格,所谓的±5%应该是在投标价的基础上计算。
2014-05-26 1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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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调差的话,这个合同的约定还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约定基准价,只有约定了调差基准价才能按调价原则计算。换句话说需要有三个东西,1投标价,2基准价,3实际信息价。
2020-05-28 08: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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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格上浮5%的材料进行调差,怎么理解?如果跨越几个季度怎么个调整s
固定单价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格上浮5%的材料进行调差,怎么理解?如果跨越几个季度怎么个调差?双方没有认可的标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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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程,主体结束后,停工一年,然后进行装饰装修,那么结算时,材料价格一般是如何调整的? 希望大家多提建议,还有就是大家做结算时,材料的价格是怎么调整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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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报价350 招标控制价1000 实际单价950 单价如何调整?施工方报价80000 控制价8000 实际单价10000 单价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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