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甲方拆迁未完成导致延期开工,如何索赔

    一、背景: 江苏地区,项目有4栋楼,三栋(A、B、C栋)正常开工,另一栋(D栋)因为拆迁一直未完成直到最近才开始打桩,预计下个月开始挖土,延迟开工近10个月(合同工期26个月),D栋重新备案,甲方要求D栋仍然按照原合同工期执行,即与A、B、C栋一起交付。 二、问题: 请问应该从那些方面着手提出索赔?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有哪些政府文件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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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直接的就是工期索赔,起码要按原施工周期索赔;若要按原工期竣工的话,需要有赶工措施费;
    
    2、若已有前期准备的话,可以索要窝工人工费、材料保管费(部分材料提前采购)、窝工机械费;
    
    3、若错过了最佳施工时期的话,要增加合理的施工措施费,如土方工程进入夏天的话,要考虑有雨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费了;砼工程进入冬天的话,要考虑有冬施的费用了。
    
    总而言之,索赔主要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只要和发包人延误工期有关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都可以申请,但目前的国情是大部分甲方仅给工期延长,费用上一般是不支持的。

    2014-07-24 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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