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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zhengfang 2014-08-07 15:25:47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4008查看 2回答
农民工工伤保险计算
1、按《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 文件规定,建设项目提取和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的公式为: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见附件1)×缴费费率1%。这里面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92天 2、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文件规定,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两个文件的月工作时间不一致,投标时应以哪个时间为准计算农民工工伤保险?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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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按〔2006〕138号 文件规定,
2014-08-07 1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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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做新投标文件,规费已经含农民工工伤保险了,不用另行计算。
2.如果是老工程,按中标文件做结算。
2014-08-08 1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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