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结算变更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 原合同做法为A+B+C三道工序,设计变更出现为A+B+D,现在D没有价钱,应该如何计算这个变更呢?我们在与该开发商签的还有其它工程的合同,其中包含E,D和E是同材料,仅施工厚度不同,现在甲方的人要用A+B+E(换算成D)给计价,这样合理吗,如果出现变更不应按照当时的市场价重新组价吗?哪位大师能给个详细的解析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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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是这样的:原合同做法为A+B+C三道工序,设计变更出现为A+B+D,现在D没有价钱,应该如何计算这个变更呢?我们在与该开发商签的还有其它工程的合同,其中包含E,D和E是同材料,仅施工厚度不同,现在甲方的人要用A+B+E(换算成D)给计价,这样合理吗,如果出现变更不应按照当时的市场价重新组价吗?哪位大师能给个详细的解析呢 谢谢~


    可以借用E子目,市场价重新组价A+B不能调整原来的组价,D可以借用E。

    2014-08-12 09:31:09 

  • 你好 ,根据你说的这样做没有什么问题,你们的主要分歧就是C换成D,D和E是同种材料,只要你们的施工(D、E)是在同一个时期,材料变化幅度不超过5%,就应该没有问题

    2014-08-12 0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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