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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狼 2013-05-05 11:12:22 | 河南省 计价软件GBQ4.0 | 1736查看 1回答
关于现筑砼与商品砼的换算后人工工日如何调整
老师你好: 在河南2008清单建筑定额中,现浇砼柱套用定额编号“4-15 矩形柱柱断面周长(m)1.8以内(C20-40(32.5水泥)现浇碎石砼)”时发现为现场搅拌砼,实际情况是砼是购买的商品砼。必须由现场搅拌砼替换为商品砼,可是替换好后,定额工日并未发生变化(人工工日应减少)。商品砼用的工日肯定比现场搅拌砼用的工日少。请问如何调人工工日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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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在河南2008清单建筑定额中,现浇砼柱套用定额编号“4-15 矩形柱柱断面周长(m)1.8以内(C20-40(32.5水泥)现浇碎石砼)”,现场实际使用的是商品砼,直接把4-15的现场搅拌砼替换为商品砼,不用换算人工,因为河南08定额,砼的现场搅拌费是单独计算的,套河南08建筑定额4-197定额子目。4-15定额子目只是混凝土浇捣、养护等的人工费,不包括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所以不用调整人工工日。 如果使用商品砼,不能另外套4-197定额子目计算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
2013-05-06 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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