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结算问题

    我建的学校,是本市财政局审定的,按照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编制预算投标的。但在结算时,由财政局审定,把标底推翻,重新定工程量,请问这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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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正规有效的施工合同,看施工合同的约定。在某种程度投标预算其实就是暂估价格,至于你说的审定的投标工程量在结算审计时又被重新审定,其实就是以实结算,没有不合理。(学校这种项目应该是使用清单计价吧,一般情况使用单价合同,以实结算,不知该项目是否是这种情况)

    2014-09-13 09:24:11 

  • 标底

    2014-09-13 09:13:23 

  •         我建的学校,是本市财政局审定的,按照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编制预算投标的。但在结算时,由财政局审定,把标底推翻,重新定工程量,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2014-09-13 09:07:44 

  • 虽然审定,也会有错误的,而且错误可能不小。所以,重新计算属于合理的。

    2014-09-13 09: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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