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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2014-09-20 10:20:40 | 辽宁省 计价软件GBQ4.0 | 4074查看 1回答
费用汇总表中的燃料动力价差扣除问题
费用汇总表中,当燃料动力价差是负数的时候,取费基数也是 ‘ 人工费+机械费-燃料动力价差’吗? 这个怎么理解呢 省文件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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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有个文件规定: “2010年结算文件辽建价发[2010] 16号”, 即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机械台班的燃料动力费可按实调整。
其调整方法为:机械台班燃料动力消耗量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标准》中给定的燃料动力消耗量,单价按市场价格调整,差价计入材料费中。如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标准》中没有该种机械的燃料动力消耗量,则应按该种机械产品说明书中给定的理论消耗量计算。燃料动力范围(机械台班下的燃料): 柴油:JC013--柴油(0#); 汽油:JC012--汽油90#; 煤:JC015--煤; 电:JC014--电; 水:JC002--水; 木柴:JC001--木柴但是这部分调整价差是不参与取费的,所以要扣除燃料动力价差。以上是我复制其他人的。正常你的燃料动力价差是不会出现负值的,因为你调整机械费的时候 汽油柴油都是调正差的 假如说柴油定额价是5.81元/KG 实际调整的时候大概10几块钱,这样出现的燃料动力价差是正数,如果柴油实际调整是3块钱 这样他的燃料动力价差就是负数,但是现在的机械燃油费你也知道都是在增长的 都要比以前的定额价格高
取费时候按照正常调价,先别扣除水电费,然后生成预算,水电费甲供可以按照水表电表实际发生扣回,如果没有水表电表就按照定额含量在预算取费之后把水电费扣除 而不是直接在里面调成负数
2014-09-20 1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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