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清单工程量变化调价的理解问题

    13清单规范9.6.2规定:对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与调高。现有以下案例如何调整? 【例】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减为1216M3,减少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350元,投标报价为406元,如何调整? 根据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报价高于控制价1.15倍时,按1.15倍(350*1.15=402.5)调价。此时,我们工程费用按S=1216*402.5调整,还是按S=1216*406报价计算?如按s=1216*402.5计算,有违13清单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综合单价调高的调价原则,如何操作,请同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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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确定可以调整单价的工程量:1520-1216*(1+15%)=121.6立方。单价要调高,所以就不是投标价,更不是控制价,否则就没意义。看合同有无约定,有约定根据约定,无约定根据双方协商。一般都在合同约定调增或调减系数。

    2014-09-24 1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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