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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之都 2014-10-30 09:00:53 | 广东省 土建 | 1661查看 3回答
关于施工材料施工过程中确定品牌的情况,如何结算?
外墙砖采用通体砖,招标时未定品牌,投标人投标时已报了相应的价格。 实际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采用“龙驹”牌,并签订了市场价。 那这部分价差要不要给,因为投标人投标时已报了相应价格? 如给是不是按(实际市场价-投标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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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按甲方要求的材料,并经过甲乙双方确定的市场价进行补价差。
2014-10-30 1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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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操作方式叫甲方指乙供,如果是签订合同后甲方指定材料品牌需要补差价。
2014-10-30 1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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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部分价差要依据合同条款和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调整,如果差价在15%以上时需要计算并计取,差价在15%以内时不计取。
2014-10-30 1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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