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教关于施工过程中增项过多人工材料价格大幅度提升后的组价问题

    最近接了一个土建工程的结算项目 本来投标的时候是固定单价项目 中标价117万 后来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本来是2层楼不打桩 变更为3层楼打桩,还增加了很多附属工程 (大概60万),一共增加了大概150万 而且施工日期由原来的2011年11月 变成了2013年 4月-2013年8月 现在这个人工工资材料价格都和和2011年有不同,这样的结算应该怎么结算

    问题补充:补充协议应该怎么签呢 所有工程按实计算还是增加工程按实结算 ?下浮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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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个有很多的增加内容,我们都知道,在合同范围以外的,要做签证,其实补充协议在我看来问题不大,只要把签证拿下,让甲方确认了工程内容以后,具体的结算方式再谈,这样就可以的。

    2014-11-23 08:30:39 

  • 1、建议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坐下来谈谈,确定下浮率,确定原有工程量,签证变更增加工程量,变更部分参照原投标下浮效率,人工工资和材料价格按照实际施工期间时间执行。这样应该可以了!
     

    2014-11-24 10:58:10 

  •             建议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因工期延期发生的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改变,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2014-11-23 08:13:59 

  • 建议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从公正、公平的角度考虑。

    2014-11-23 07:54:01 

  • 建议双方座下谈好是最有效的办法,从新签订补充协议,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2014-11-23 08: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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