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情况需要调整综合单价吗

    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钢筋为乙供材料,实际价格为4600元/吨,投标价格为5500元/吨,(甲方要求签定材料价格,调整单价,看后附合同中说按5%调差价)如果签了,是否按4600*(1+.0.05)结算?乙方意见:钢筋不是暂估价,投标时,材料价格之所以高,是含风险的,不一定就是5%,是按照施工企业自身水平定的单价,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应调。你的意见?

    暂估价

    综合单价合同

    答疑解惑

    问题补充:4600元/吨,是甲方自己考察市场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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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追问的问题,我个人觉得得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结算期钢筋材料的市场价格调整价格超过5%的部分。调价根据清单规费是应该调整的。

    2014-12-17 10:50:19 

  • 钢筋价格降幅超过约定的5%,是应该调整单价的(合同已约定)。

    2014-12-15 15:36:21 

  • 您好,根据甲方的理解是对的,合同就是针对承包单位采购砼和钢筋的差价,进行约定,材料价格在结算中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约定也是可以调整的,是根据承受的幅度范围,这就是甲乙双方风险共担的原则,既然合同有明确说明,执行才是。。只要是5%以外的部分都需要调整,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调整后价格处理、

    广联达服务新干线

    2014-12-15 17: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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