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2008费用定额,如何计取材料采管费???

    " (八)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 1、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钢材、木材、水泥为 2.5% 、其他材料及半成品为 3%、设备为 1%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原价 + 运杂费)* ( 1+运输损耗率) * 采购及保管费率 2、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 1/3 ,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 2/3 。 3、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材料这 5% ,设备为2% 。 " 这是重庆2008费用定额的规定。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1、哪个时候该记取材料采管费??? 2、采管费计取应该进入“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中的“按实计算费用”或“其他”,哪个项目中??? 2、公式中的“运杂费”,“运输损耗率”,该如何确定???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1    说明已经说的很明确,材料运到工地就会产生保管费。

    2  进入材料价差调整

    3  运杂费、运输损耗在材料消耗定额中去找    好像是1%~2%

    2014-12-17 20:33:26 

点我,有新答案通知你哦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