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竣工结算问题

    首先施工合同时总价包干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 问题1.如果一个分项工程,投标清单工程量为10立方。施工中施工单位没有发现清单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实际发生了12方工程量。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申请进度款时候向监理呈报了10方,监理未现场复核工程量,即认可了施工单位呈报的工程量。那么在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是否还能补签超出的工程量? 问题2:总价包干合同,如果建设单位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不准确,低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直到竣工结算的时候才向业主提出协商,监理和业主都拒不承认。请问施工单位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问题3:由于建设单位出具的招标清单工程量不准确,使得实际发生工程很多项目都超出了招标工程量,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没有提出协商,也没有现场收方记录等。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发生的工程量绘制完竣工图后,发现清单存在漏项漏量。然后施工单位补找监理业主补签了现场收方单等记录资料。请问这样的竣工结算在审计的时候会不会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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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清单工程量为10立方。施工中施工单位没有发现清单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实际发生了12方工程量。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申请进度款时候向监理呈报了10方,监理未现场复核工程量,即认可了施工单位呈报的工程量。那么在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是否还能补签超出的工程量?

    可以,过程很艰难;

    问题2:总价包干合同,如果建设单位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不准确,低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直到竣工结算的时候才向业主提出协商,监理和业主都拒不承认。请问施工单位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将多余的工程量拆除;

    问题3:由于建设单位出具的招标清单工程量不准确,使得实际发生工程很多项目都超出了招标工程量,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没有提出协商,也没有现场收方记录等。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发生的工程量绘制完竣工图后,发现清单存在漏项漏量。然后施工单位补找监理业主补签了现场收方单等记录资料。请问这样的竣工结算在审计的时候会不会不认可?

    应该补签变更。

    2015-05-30 14:28:38 

  • 1、你所描述的是一个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的合同,在事件发生28天内,应报监理单位批准。

    2、超出时效签证可不受理。

    3、只要监理认可,工程量就已认可了。工程量如果超出15%,综合单价应相应减少。

    2015-05-30 14:30:02 

  • 1、首先总价包干合同的工程量肯定是抱死的,不然怎么能叫总价包干合同;

    2、既然签订了总价包干合同,那么除了工程的变更签证和未施工部分外,所有的工程量不管多少还是是否存在漏项均是不能调整的;

    3、所以你所说的问题业主也监理的做法完全是正确,说实话就是你们打官司肯定是败诉;

    4、建议你好好看看清单计价规范。

    2015-05-30 14: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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