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支护降水台日统计及签证

    这个支护降水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工期100天,从降水开始之日起至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停止降水当日止,在合同工期内按每天100眼降水井全台日结算。若降水期限延长,超出合同工期部分按实际降水台日结算,即:固定综合单价78元/台日×累计签证台日。” 现在降水期限延长,超出合同工期的部分结算,但结算资料中没有“降水增加工程量签证单”,有的是: 1、有一个“降水增加工程量统计表”(只有甲方工程部人员的签字、甲方项目部盖章,没有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签字盖章), 2、几张“支护降水抽查记录”(不是每天的降水井数量都有记录,一个月有1-2天的抽查记录,有甲方工程部人员签字、甲方项目部盖章,施工方和监理方有签字没盖章) 3、统计表中数量的计算方式感觉有点问题,“统计表”中计算抽水台日时是按照“抽查记录”的降水井数量乘以当月天数”得出来的,如: 3月份有一张抽查记录,3月16日的支护降水抽查记录实际降水井数量48个,统计表中计算3月份抽水台日=31*48=1488台日。 5月份抽查记录有两张,5月3日抽查记录实际降水井数量30个,5月22日抽查记录实际降水井数量16个,统计表中计算5月份的抽水台日=31*(30+16)/2=31*23=713台日。 这样的内容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吗?需要补办签证吗??这个计算方式对吗??按实际降水台日结算是不是应该把每天的数量做签证再汇总呢?不过现在已无法查证以前每天开多少降水井了?该怎么处理这种问题?求高人指点,万分感激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这个签证签的不够规范,内容缺失,该盖的章没盖,你先跟业主或施工方对接好,把责任推出去先,要不麻烦的是你

    2015-07-15 10:42:41 

  • 这样的内容不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应需要补办签证。

    这个计算方式对,按实际降水台日结算是应该把每天的数量做签证再汇总。

    如果现在已无法查证以前每天开多少降水井了,有总合计量也可以的即按合计量做签证。

    2015-07-15 10:19:07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