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 什么意思?

    专用条款第15.1.10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这段话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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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签证,但按原来的做法已经做好后才变更的,这样就存在拆除,这名话就是在拆除时要与甲方去协商有多少材料拆除后在重新做时还可以再利用,这就要双方去确定一个利用率,如果不确定那就计算时只计算拆除和重新做的我工、机械等费用,材料费就不能再计算了

    2015-07-31 15:15:54 

  • 材料是要发生材料费的。如果可100%利用,甲方对该项返工只认人工、机械费用,材料费就不认了。

    比如说拆了1吨钢筋,每吨原材料3000元,若可100%利用,则不认3000元;若50%利用率,则认1500元。但相应的人工绑扎和拆除费是要认的。

    2015-08-01 0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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