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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焦 2015-08-17 10:25:50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1063查看 5回答
关于结算审计的问题?!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的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但是最后竣工后竣工图与施工图相差很大,差不多是施工图的两倍工程量。请问:①作为施工方,甲方不认可最后的竣工图结算价,说是总价合同,不可能多出这么多的工程量。施工方如何取证?②作为审计方,竣工图确实与施工图相差很大,甲方对审计也持有怀疑态度。审计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合同中规定除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洽商外,所有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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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
你好,这个问题牵扯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以及甲方的管理工作。
1、固定总价合同:最终需计算的是变更、签证的工作量,其结算价和合同价的和就是最终结算价。
2、竣工图是在施工图(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图纸)基础上,添加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有效文件资料后形成的图纸。对固定总价合同所其作用为参考性质。
3、施工单位需做好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文件的有效性处理,做为结算时的有力依据。
4、审计单位需按合同约定,依据有效果的证据进行结算。
5、竣工图的内容最终确定人是施工单位、审定人是监理单位,理论上做为技术资料是可信的,
2015-08-17 1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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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合同约定来看,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部分的是可以按实结算的,工程量增减要看是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有误,还是施工过程图纸有变化,主要是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审计方是受甲方委托的专业审核单位,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尽量维护甲方的利益。
谢谢!
2015-08-17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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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作为施工方,甲方不认可最后的竣工图结算价,说是总价合同,不可能多出这么多的工程量。施工方如何取证?
拉甲方去现场;
②作为审计方,竣工图确实与施工图相差很大,甲方对审计也持有怀疑态度。审计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实事求是
2015-08-17 1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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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1、作为总价合同,如果没有变更、签证发生,合同价即为结算价。施工图的量与竣工图的量差是承包人风险。总价的一般的结算价应为合同价+调整价(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约定的调差等引起的费用增减)即为结算价。
2015-08-17 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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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约定除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那按此执行不就完了,在总价基础上加减这些变动量和项就是结算价。至于审计咋维护自已的权益,方法是现成的,乙方肯定得按上述办法报审结算造价,审计方对此审计就是了,审减额自然不再与固定总价掛钩了。
2015-08-17 1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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