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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有约 2015-08-17 11:38:23 | 辽宁省 装饰 | 1324查看 3回答
任何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都不能构成专业分包人修改措施项目费用提出任
“合同文件约定的措施项目费风险范围:合同文件约定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总承包服务费风险范围:任何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都不能构成专业分包人修改措施项目费用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 请教一下,关于这个措施费的理解,洽商中只要是合同内的工作内容都不可以索赔措施费吗,超出投标合同内工作量的变化可以索赔措施费吗,这个合同内、合同外是怎么理解,投标预算内的都算作是合同内的,洽商全部都是合同外的,是吗,采用原投标预算清单项的洽商,算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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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来看是包死价。
2015-08-18 0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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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件约定的措施项目费风险范围:合同文件约定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总承包服务费风险范围:任何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都不能构成专业分包人修改措施项目费用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 洽商中只要是合同内的工作内容都不可以索赔措施费,超出投标合同内工作量的变化也不可以索赔措施费,只有合同外的工作内容才可以。这个合同内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工程范围,合同外是指合同没有包含的工作内容。
2015-08-17 1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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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内”是指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只要是投标施工图范围之内就是“合同内”;超过以上范围的才是“合同外”。不能理解为“投标预算内的都算作是合同内的,洽商全部都是合同外的”,或者由于招标人编制清单漏项、或者投标人为了降低造价中标等原因的投标预算书没有全部包括投标施工图的施工内容。洽商内容有的属于合同内、有的属于合同外,所以不能以投标预算书与洽商为区别“合同内”“合同外"的界限。
2015-08-17 14: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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