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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支烟 2015-11-25 19:02:17 | 山东省 土建 | 6283查看 2回答
固定总价合同变更结算处理
合同为固定总价(清单)方式,结算方法是固定总价+设计变更+签证,变更有类似综合单价的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取费用,没有的以定额按实结算 1、比如柱的投标清单工程量为A m3,先变更取消部分柱工程施工,减少量为B,请问我是应该直接将工程量变为A-B,还是说将A的工程量核算之后计入为C,以C-B来作为最终的结算工程量? 2、合同约定按定额执行费率的时候以主管部门为依据,但是投标报价文件中规费全部取0,措施费也没有标明哪个该取哪个不该取费,请问应该以哪个 为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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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如柱的投标清单工程量为A m3,先变更取消部分柱工程施工,减少量为B,请问我是应该直接将工程量变为A-B,先变更取消部分柱工程施工,减少量为B,请问我是应该直接将工程量变为A-B,还是说将A的工程量核算之后计入为C,以C-B来作为最终的结算工程量?
是这样处理合同A工程量不动,增减项为-B;
2、合同约定按定额执行费率的时候以主管部门为依据,但是投标报价文件中规费全部取0,措施费也没有标明哪个该取哪个不该取费,请问应该以哪个 为参考依据以投标文件为准,规费作为让利。
2015-11-25 2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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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应该是用工程量B来计入变更结算文件,工程量为负数,措施费可以计算脚手架和模板,其它措施费就不用计算了
2015-11-25 19: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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