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合同价,审核

    一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应甲方压价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量减少,或工程量高估漏算,在审核时,扣除施工单位未完成工程量和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时,因投标文件的工程量不准确,(如:工程量比实际过大,比实际过少、投标文件内漏报)。请问大家扣减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内的工程量是按时扣减还是按投标文件内扣减,求解答

    问题补充:结算方式为合同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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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提是要知道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方式。如果合同是按竣工图按实际计算,那么投标时的工程量过大或过小就不影响,按照竣工图进行计算;或者说只调整有设计变更,那么这就要按设计变更的部位计算工程量。说实在的需要看合同约定的方式,无法逐一的描述。

     

    “这里合同都是固定,合同的补充条款是预算加签证,在就说价差根据那一季的调整,其他不给你说明白啊”看样子你所说的“固定”应该是清单的单价和工程量的固定。这样就是签证的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进行结算。价差如果没有再做说明要求,一般是按报清单价的季度或价格进行结算。

     

    “13.5 变更价款确定变更价款按以下方法确定: 13.5.1 合同中己有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的,按合同中己有的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确定变更价款; 13.5.2 合同中无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的,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变更价款; 13.5.3 合同中无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亦无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变更价款。”如上解释。

    2015-12-13 15:33:26 

  •     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应甲方压价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量减少,或工程量高估漏算,在审核时,扣除施工单位未完成工程量和设计变更的工程量时,因投标文件的工程量不准确,(如:工程量比实际过大,比实际过少、投标文件内漏报)。请问大家扣减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内的工程量是按时扣减还是按投标文件内扣减,

     

    我认为固定总价合同内,一般应该有关于工程项、量增减相关约定的,建议细看;

    另外 扣减工程量及设计变更等应该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做增减的。

    2015-12-13 15: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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