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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yizhen 2016-03-12 21:36:50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7178查看 2回答
请问首层必为嵌固部位吗?
我听一位老师讲课,他说首层必为嵌固部位,基础层是否是看设计标注。可是我听其他人讲:一般无地下室嵌固部位为基础顶部,有地下室嵌固部位为首层底部,而且嵌固部位是唯一的。请问嵌固部位是否唯一呢?首层是否必为嵌固部位呢?他们谁说的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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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嵌固端只有一处,在一层底部或者在基础顶部。
抗规:6.1.14-2中对于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的规定: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相关范围地下一层侧向刚度的0.5倍;
高规:3.5.2-2中对于侧向刚度的规定:对于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
个人理解是:抗规要求对于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的结构,地下一层侧向刚度要大于地上一层的2倍;
此处理解有误:而高规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的结构,地下一层侧向刚度要大于地上一层的1.5倍既可以。
条文说明:3.5.2 正常设计的高层建筑下部楼层侧向刚度宜大于上部楼层的侧向刚度,否则变形会集中于刚度小的下部楼层而形成结构软弱层,所以应对下层与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值进行限制。
本次修订,对楼层侧向刚度变化的控制方法进行了修改。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振动台试验研究表明,规定框架结构楼层与上部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比γ1不宜小于0.7,与上部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于0.8是合理的。
对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楼面体系对侧向刚度贡献较小,当层高变化时刚度变化不明显,可按本条式(3.5.2—2)定义的楼层侧向刚度比作为判定侧向刚度变化的依据,但控制指标也应做相应的改变,一般情况按不小于0.9控制;层高变化较大时,对刚度变化提出更高的要求,按1.1控制;
底部嵌固楼层层间位移角结果较小,因此
对底部嵌固楼层与上一层侧向刚度变化作了更严格的规定,按1.5控制。2016-03-12 2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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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看一下钢筋图集的要求吧。
2016-03-12 2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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