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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hui 2016-05-07 16:17:58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2711查看 3回答
营改增问题,请详细,谢谢
请问营改增问题,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其他省市相关政策及案例,细致讲解了“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规则规范、具体计价程序以及实施“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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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首先应该明确我们以前的计价都是价内税(就是说原来的计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都是含税费用),
实行营改增后改为价外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都不含税),相应的规费税金的基数都要调整
2、营改增后,有两种计税方法,一是简易计税,一种是一般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按简易计税记取按征收率3%计增值税,不能再抵扣进项税
(2)、一般纳税人应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11%的税率记取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
(3)、一下几种情况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简易计税记取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的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清包工);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材等);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其他 的不允许按简易计税方法记取)
2016-05-08 06: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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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参加当地造价处有关营改增贯宣或者参加计价软件公司举办的有关营改增的活动
2016-05-08 1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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