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教各位老师,关于总价大包干合同。

    甲方与施工方签订大包干合同15000000万*(2009年签的),当时结算书也是按2009年的信息价做的。而工程真正施工是在2014年,由于施工方在施工时很多装饰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只是进行简单的粗装修,现在要把施工方未做的装饰部分全部扣掉,增加粗装修部分的钱(不属于签证变更范围内),但施工方要求把扣掉部分按2009年的信息价算,增加的部分按2014年的信息价算,请问这合理吗? 2、施工方签了60多张联系单,有甲方的签名盖章,要求增加这部分的钱,但这部分的内容有些是在合同的范围内,请问该不该算?算的话是按什么时候的信息价算,是否也要下浮? 3、合同以为的签证单按什么时候的信息价算,是否也要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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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主要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要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没有强制规定的,你好好看看合同吧

    2016-07-14 17: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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