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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旋 2016-07-16 16:19:01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6556查看 5回答
关于暂估价调差
合同约定:暂估价项目价格发生波动时,其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不予调整;幅度在±5%以外的,其差价超过5%的部分予以调整。是不是理解为暂估价300元,市场价为200元,暂估价其中5%不调整,是不是300*95%=285元;调差的是285-200元=85元,在结算中扣除85元。(调增的话就是300元*1.05)这么算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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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从清单计价规范看,暂估价不应该有价格波动幅度;从合同约定看,你的理解及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2016-07-17 0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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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材料的差额,每一分钱差额都要调整,没有限制。
不是,你理解错了,你说的这种调整方式,是合同约定当某些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可以调整,而不是针对暂估价材料,关于各种类型材料如何 理论联系实际地操作,我这有100%的接轨讲座,请参考材料篇。
http://blog.fwxgx.com/articles/3440262016-07-16 18: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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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属于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暂定的一笔费用,该项费用可能发生,可能不会发生,如果发生了该笔费用,双方以签证单的形式,签订价格,结余部分归业主所有,故该部分价格,不存在5%的幅度
2016-07-17 07: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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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如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只调整暂估价材料,你的这种算法是正确的。一般情况下,暂估价材料根据双方的认质认价价格按实调整的。
2016-07-17 09: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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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说的这个合同中的暂估价定义与规范中的定义完全不同。如你所描述,你的计算方法是对的。
2016-07-18 09: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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