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结算时有一部分漏项怎么办? 100分 求精解!

    请教有经验的各位老师;1、工程报结算时,无法避免的可能会出现少报、漏报的情况,这样的话有些事务所会抓住不放,说少报了就不再给了,我觉得事务所应该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多少就得给多少啊,再说我们审计费都留出来了,事务所还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讲道理 2、如果事务所就是不给作为施工单位应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事务必须给予施工单位公平公正的(少报漏报的也给)的结算,或者有没有什么单位可以投诉事务所(感觉整个结算过程中都很被动,被事务所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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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要看你少报漏报的金额是多少了,一般报结算应该是吧项目考虑全,工程量多少可以找补,如果漏报的太多一般审计是不给增的,这时候你应该把漏报的重新报甲方一份,让甲方转给审计

    现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不是少报太多应该和审计协商,在不影响审计单位利益的情况下应该给增,毕竟多的减掉了,少的也应该增加吗,哪有只减不增的道理。否则审计就没有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2016-08-16 16:46:25 

  • 你好:需要看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目前审计就没有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2016-08-16 18:53:39 

  • 我是从施工单位出来转做造价咨询的。一般情况下不会给你审增,对审计局我们也不好解释。少报有几种情况,1、个人失误,确实漏报了;2、不同钢筋等级、混凝土等级之间数量有多有少;3、建设单位不予确认的合同内项目。一般对第2种情况在保证重量不超申报量的情况下,对不同等级钢筋、混凝土间的数量进行调整。其余两种是不会给审增的,一般审计局为了避免在项目核对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不断的补充资料、补报结算,会让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一个承诺书,承诺所报结算没有错算、漏算,不再补充资料。审计是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不是给你复核结算的。少报了就当是给建设单位优惠了。

    2016-08-17 08:56:06 

  • 只要你的签证资料齐全,事实依据充分,漏报的应该会补上,对于一些中介机构不平等做法,应改据理力争。

    2016-08-17 17:20:44 

  • 你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让建设单位与审计所说明,然后把漏算的工程量补充进去,需要修改提报值的。

    2016-08-17 17: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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