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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8404085 2016-09-23 10:55:43 | 陕西省 土建 | 3515查看 1回答
关于外墙保温
原清单报价外墙保温为45厚EPS保温板,清单描述中只说是说外墙保温做法是45厚EPS保温板,投标报价组价是也只是报了EPS保温板,现结算时有一个各栋楼的统一做法变更,并说明统一了外墙保温的统一图集做法,保温板变更为50厚EPS保温板,现承包商报结算时重新组价并增加了网格布子目,结算审计时审计方扣除了网格布子目,依据是1,招标文件规定:承包商不能因为清单描述简单而增加造价,2.原合中有相似的单价按相似单价执行,3.变更的主要材料是45厚EPS板变为50厚EPS 保温板,材质没变,做法不变 按原认质认价调差即可。4.承包商在施工中应该按照相应工序的施工规范执行,施工规范规定做外墙保温时应该做外墙网格布,投标报价中没报初为包含的清单的综合单价中,;承包方增加的原因1.清单项目特征不清,2.有变更通知做法说明了外墙保温的图集做法 按做法执行. 各执有理 请专家评判问题补充:图纸有明确要求按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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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如果原投标报价清单项目特征没有给网格布,变更给的工程做法有网格布,我认为结算时应该计取网格布相应费用的。
2016-09-23 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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