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组成不合理,结算时候要重新组价还是?

    投标报价的时候应该存在不平衡报价又或是编制投标的人是把单价给豆出来的。

    那么我请问,综合单价中子目含量不合理,如下图所示,D3-107的数量实际应该是1.3896,按照图中所示就是13.896。那么合同签订的时候已经说明,“结算单价及费率按照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及费率结算”,这样结算的时候我实际按照这个综合单价编制,行不行?审计单位审计的时候能不能以组价不合理给我砍下来?同理审计单位给我砍下来的理由是什么?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都已经注明“结算单价按照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

    请各位造价老手或审计公司的人员帮帮解答一下。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忘记上图了。

    子目含量

    2016-11-18 23:07:12 

  • 合同中有说明“结算单价及费率按照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及费率结算”,那这样你就完全可以按照这个单价进行结算的,审计是不应该给你砍下来的,如果他要硬砍你可以找组价低的叫他给你调整上去的,既然能砍也就要能上调的

    2016-11-18 23:16:05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