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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梦小轩 2016-12-27 10:21:42 | 山东省 装饰 | 1674查看 5回答
领导要求结算时候综合单价不执行原投标价格按一定价差比例调整。这个价差比例怎么出来了。
例如这个装饰工程100万,谈判低价中标80万,也上报了施工单位投标书就是80万。但是要求结算时候综合单价不执行原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而是按一定价差比例调整。我想问的是这个价差比例一般该怎么出来?想问问是原招标控制价总价与原投标报价总价比还是怎么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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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价差比例就要看领导给予多少优惠了。
2、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外发布的,不能调整。
3、投标报价总价,就按照领导的意思,给予优惠,最终要以协议的方式约定下来。
2016-12-27 10: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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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是80/100的比例。
2016-12-27 1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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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的比例”值得探讨。
100应该是说的是招标控制价。80是投标报价。具体确定多少比例,和这两者的比例没有关系吧。
2016-12-27 10: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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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的调整要有依据(合同约定),不能因为低报价中标就可以自行调整的。
2016-12-27 13: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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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合同对于结算价格有约定,没有约定就按投标单价处理
2023-10-19 1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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