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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欢欢 2017-02-10 11:53:58 | 陕西省 市政 | 1891查看 2回答
结算
老师您好!
1、 我目前在报送结算时,结算时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时的清单工程量量差较大,图纸未发生变化,且清单工程量远小于施工图纸工程量(市政施工图)。我个人认为,可能是建设方当时考虑到前期费用,故意将清单工程量缩小,现在上报结算,建设方说图纸未发生较大变更,为何工程量变化如此大,说是让办签证。你说这不是找茬吗。工程几年前已结束,建设方一直拖延办理结算,找理由不接收结算书,现在过了多少年了,领导都换了,怎么办签证,为何要办签证。我反驳说清单计价,清单量是甲方承担风险,结算时应该按实际结算。建设方说那招标答疑为甚不提,我怎么感觉有理说不清。
我们的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其中有一条规定:因发包人招标时所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和发包人清单漏项均按工程变更对待。
2、还有一个项目送审计时,审计不接受理由是结算工程量超过清单量15%,他们有规定超过15%需要重新招标,工程都结束四五年了,要重新招标,程序麻烦,此项目是按正规途径招投标后签的合同,遇到这样的审计我该如何应对呀,才能尽快送出审计呢?
请问该如何与他们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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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量问题应该由业主承担风险,工程量据实结算这是清单规范里面明文规定的,另外工程量增减超过15%的处理办法,清单计价规范里面也有明确的说明,根本无需重新招标,审计部门的规定怎么可以大于规范呢,因此还需要你们同审计商量,现在的审计都是第三方造价公司来做,这有可能是业主的意思,因此实在不通可以诉诸法律手段解决。
2017-02-10 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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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2017-02-10 1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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