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总结了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一些事项,有不足的地方请您补充

    (总承包服务费)

    以下情况会产生总承包服务费:

    1、招标方另行发包  (但不包括另行发包人使用脚手架、机械)

    2、招标方供应材料、供应设备

    计取方式

    1、拟建工程如有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时,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价的3%以内计取

    2、招标人供应材料时,按其供应材料总价的1%以内计取

    3、招标人供应设备时,按其供应设备总价的3%以内计取

    以上是河北省编制招标控制价或者标底时的计取方式,请问预结算的时候总承包服务费还是按以上规则计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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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2017-02-22 11:08:27 

  • 理解基本正确,不过不一定有分包和甲供材就一定有配合费,另外配合费也可以多种形式出现。比如总包合同,分包方合同,分包支付等。这个要看约定。结算按投标所填费率结算。价格按实际结算价格。

    投标报价中,总承包服务费应由承包方视招标范围、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情况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 拟建工程如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时,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价(不含设备费)的3%以内计取。

    2. 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时,按其供应的材料、设备总价的0.6%以内计取。


    2017-02-22 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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