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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进的民工 2016-10-21 15:51:34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1341查看 3回答
社会保障费甲方交的与结算书取的数值有差额如何处理?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位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障费的,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建设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障费的,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问题来了:甲方交社会保障费的时候取费基数往往是预估的很低,或者交的很低,那结算时造价会高出很多,导致实际甲方交的与结算书取的有差额,施工单位提出来是否需要在取费中补上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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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需要,甲方缴费多与少,施工方都是以他交的费为基数计取税金和缴纳税金,说白了就是一个计税的依据。除非税务局让你按实际金额交税,施工方多交税了,才有必要提出补上差额。
2016-10-21 1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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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补的,简单的说,就是甲方承担了社会保险费,此费用直接有甲方承担,不需要进入结算中了
2016-10-21 2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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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保障费用施工单位是可以在政府部门领回来的 甲方交的多乙方就领的多 甲方交的少乙方就领的少 甲方不交就在结算中算 问题就是甲方交的少 乙方损失了利益 怎么算
2016-10-22 1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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