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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啲苼鱻爿 2017-05-29 11:28:36 | 湖北省 土建 | 23569查看 5回答
关于结算时材料价格调差的问题!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合同履行期内特指主要材料为: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以上特指主要材料施工当期信息价比招标文件拦标价发布期的信息价涨落在±5%以内(含±5%),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涨落超过±5%时,其超过±5%部分的材料价格可给予调整。
如果钢筋的投标价为3800,而投标期间信息价为3000,施工期间信息价为2500,请问上述情况应该如何调整材料价?方便的话麻烦给一个计算式,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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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钢筋的投标价为3800,而投标期间信息价为3000,施工期间信息价为2500。
上述情况应该按3800与2500考虑调差,差价1300超过5%了,调整材料价按(1300-3800*5%=1110)进行调差。
2017-05-29 1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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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3800*(1-5%)
2017-05-29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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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按照投标与施工期间信息价来调整的条款可以不用管?因为投标报价比当时的信息价高,所以工程中所有报价高于当时信息价的材料,结算的时候全部按照报价:施工期间信息价来调整? 最后算出来的1100,结算价格就是3800-1100
2017-05-29 15: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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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价和基准价进行比较,涨幅用高值,跌幅用低值。故用(2500-3000)/3000=-16.7%超过-5%的约定,进行负调差。3800-3000*((2500-30000)/3000-(-5%))=3800-350=3450
2019-08-16 1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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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表述数据中:调幅±5%;投标材料价3800;基准价3000;施工同期价2500。
1、调整基数:3000*(1-5%)=2850
2、下调价差:2850-2500=350
说明:投标报价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信息价,则以市场信息价为准,这是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做可根据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斟处。
2020-10-25 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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