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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也! 2017-06-10 10:59:14 | 云南省 土建 | 10554查看 2回答
关于钢结构工程结算,焊缝重量的问题!
1.本工程我是甲方。2.合同定价没有按清单报价,乙方按电子表格进行报价,螺栓按套、个单位进行计量。结算按云南2013版计价规则进行结算计量。3.结算时,乙方(施工单位)要按计算规则算给他们1.5%的焊缝重量。4.2013版工程量计算规则,金属结构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吨位计算,焊接结构加1.5%的焊缝重量,铆接结构加3%的铆钉重量,螺栓连接加3.5%的螺栓重量。5.问题:乙方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已经算了螺栓给乙方,还要不要再算焊缝重量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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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螺栓已按套、个进行计量,螺栓重量不增加,但焊接部分的焊缝重量应该增加的
2017-06-10 11: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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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合同约定按照云南2013版计价规则进行结算计量,焊接结构加1.5%的焊缝重量应该给【因为钢梁,柱是焊接成型,螺栓是连接构件用】,螺栓连接加3.5%的螺栓重量这个不应该给,因为螺栓已经按照套计算了。
2017-06-10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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