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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880 2017-07-13 10:06:26 | 贵州省 市政 | 6850查看 1回答
应急抢险工程通过什么途径调整定额人工费
贵州省应急抢险工程(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定义 ),合同约定工期为4月-9月,合同约定计价方式为贵州省2004年计价定额,但是本应急工程工期短、任务重、投入的劳动力多,实际发生的实体工程量又少,无法从材料费、机械费当中补亏,与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计价不相符合”。
贵州省从2014年调整定额人工费后已经过去3年都没有调整,目前只出台的有新定额征求意见稿,预计2017年8月1日就会执行新定额,请问发生在2017年4月-9月的“应急抢险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定额人工单价可否按照即将于8月1日颁布执行的贵州省新定额征求意见稿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如果不能,采用何种途径调整定额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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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两个方法来处理:1、补签证量价;2、《04定额》多专业配合套项,配合人工、机械调差取大值。
2017-07-30 09: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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