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算时,关于合同内的清单项仅材料发生变更,调整材差的问题

    结算时,如果合同内的清单项仅材料发生变更,合同约定只调整材差,其他的没有约定,我想问的是,比如原合同内1.0MPA的DN20截止阀,合同中材料价是10元/个,现在变成1.6MPA的DN20截止阀,询价是15元/个,合同的优惠率是10%,如果调材差,是询价的结果先优惠再减去合同价,即15*(1-10%)-10,还是询价的结果先减去合同价再优惠,即(15-10)*(1-10%),请指教。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你这样调差太麻烦了,直接在人材机汇总界面,把1.0MPA的DN20截止阀替换为现在的1.6MPA的DN20截止阀,市场价修改为15元/个即可,合同优惠10%,在费用汇总界面,工程总造价的费率中输入90即可

    2017-08-18 17:04:20 

  • 你这个可以属于清单变动,可以重新组价,也可以按照相似清单理解,调整材料价,但是调整材料价是基于投标单价,控制价当期信息价,施工当期信息价之间作比较,询价的材料是双方认可的购买价格,为什么要优惠?就是按照原清单把材料价调整成认价材料就行了,不下浮,除非认价时注明参与优惠

    2017-08-18 17:34:42 

  • 计算完最后总价下浮10%就OK.

    2017-08-18 23:37:21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