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特殊地区增加费”的问题请教。

          麻烦各位专家,关于特殊地区增加费,我有点想争取一下,实在不行可以作为“弃子”来当谈判方法。
          具体工程在甘肃,我们是本地企业,第一个大规模发电站,施工地点在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津贴文件里面划分为边远地区,施工地点距离市区15公里,没有商店、餐馆等生活条件。
          对于“特殊地区增加费”中三条:1、沙漠及边缘地区;2、海拔2000-3000;3、海拔3000-4000.个人认为勉强第一条可以,而且海拔1750m。
         所以针对于此,想计取“特殊地区增加费”,不知道有没有可能性?或者降低费率适当给与考虑?

    补充问题:@GXZ专家:规定中如果同时满足两条,只计取一次,不得重复计算。而且第二天海拔不满足,因为稍微差一点,想建设方在这个问题不全部取费给与,也想争取稍微少给一点。
我来答  邀请别人来回答
 提醒提问者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这样的话你还需要看相应的要求,对“特殊地区增加费”的计算是否有具备一条,还是有二条以上的要求。

    2017-09-13 21:30:43 

点我,有新答案通知你哦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