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时的工程量扣减问题?

    审计过程中,工艺发生变化,审计单位把我原清单及价扣除,新变更了一个子目,如果一正一负不是抵消了?如果是把原来的清单量*0,这部分的价包括人工费补差和其他取费都不存在了,如果是扣减了反而扣多了这样正确么?

    请专家给解释下,我始终理解不了,应该是先扣除,再变子目,还是把原来的*0,再变为正确子目,可是这样总造价相关很多的。审计时到底是把原来的*0,还是把原来的扣除才正确?请专家们给解释下。

    如图1为清单*0      图2为*0后的总造价         图3 为清单扣除      图4为清单扣除后的总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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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合同用“-”冲减,组新的单价。而不是在原合同中调整工程量为0.

    2017-12-15 08:04:55 

  • 我感觉这不应该在原合同价清单中进行扣减,容易说不清楚

    正确的做法是:把原合同清单的这一项(圆木檩条)单摘出来进行“负”扣减,然后再新增一个新的变更子目;

    我感觉审计的做法不对的,那样调整等于说直接扣减了一个原先子目,又增加了一个新变更子目;基本上等于没有计取

    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7-12-15 0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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