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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azhijian 2017-12-26 10:11:37 | 云南省 其他专业 | 1005查看 4回答
施工合同签订于2016年4月,可以使用增值税模式吗?
施工合同签订于2016年4月,并且是按照营业税模式投标。现在施工单位提出营改增后是按照增值税进行的计税,可以用增值税模式计算吗?
补充问题:1.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税改后如何处理。2.如果采用简易模式,按照相关文件,简易模式也是参照营业税模式计算的。3.施工单位提出要按照增值税计算,从文件、规定上来说,是否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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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签订于2016年4月,并且是按照营业税模式投标,一个按增值税(简易模式)结算。
2017-12-26 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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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前提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2017-12-26 1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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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合同约定设置
2017-12-26 1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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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2017-12-26 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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