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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741 2018-01-16 15:44:59 | 吉林省 土建 | 2841查看 2回答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与非强制性条文的区别?
图纸构造柱只画了八个。结构设计说明只说明:填充墙大于5米时墙顶与梁应有拉结墙长超过8米或层高2倍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截面同墙厚,高240mm,配筋为4%%C12,箍筋为%%C6@100/200。结算时施工方将所有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都设置构造柱了。因为我并不清楚强制性条文与非强制性条文的区别,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的要求是否合情合理有依据,还请老师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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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那么,您结构设计说明内有没有给出砌体结构的图集要求?您再看看,如果有图集要求,那么您查询图集,有转角纵横墙布置构造柱的,就要布置计算的
2018-01-16 15: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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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设计图画了八个,说明中超长度的也应增加。如果设计说明中,没有写明按某某图集执行,又没有说明转角、T字型、横墙相交应设置时,只能计算八个,和超5米,8米的增加数量,之和进行结算。
2018-01-16 16: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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