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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狮子 2018-01-26 09:25:15 | 云南省 土建 | 786查看 2回答
投标单价底,甲方新增建筑楼栋,与甲方商讨后,重新组价,但都在一个项目内存在两种单价的形式,这种方式肯
投标单价底,甲方新增建筑楼栋,与甲方商讨后,重新组价,但都在一个项目内存在两种单价的形式,这种方式肯定是不可以的,与原施工合同矛盾。那我方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避免以后审计方按合同单价来结算新增的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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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新增栋号属于合同之外的项目,理应重新组价,重新签订合同。
2018-01-26 09: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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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订立新增建筑楼栋的施工合同
2018-01-26 15: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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