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清单结算怎么理解,结算时只修改清单量吗?定额不动吗

    一般的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
    背景一:一个清单下有多个定额,比如:清单为雨水管100m,定额有雨水管100m和水斗3只。结算实际雨水管有110m,水斗4只。 (清单描述:1、雨水管DN100 2、水斗)

    背景二:情况同上,区别在清单描述(清单描述:1、雨水管Φ100 100m 2、水斗Φ100 3只)

    结算方式一:清单内工程量改为110m,水斗工程量改为 3/100*110(等比例增减),保证综合单价与投标综合单价一致。
    结算方式二:清单内工程量不动,保证综合单价与投标综合单价一致,多出10m水管和水斗1只在清单外增加。

    问题:遇到上诉的两种情况,是否分别对应2种结算方式?(以清单描述的不同划分) 
             还是说不管哪种情况都应该按某一种结算方式进行?

    (PS:个人理解,当清单描述描述出工程量的时候,清单下定额里的工程量变化可以按结算方式二进行,清单内不动。当没有描述出工程量时,表示清单下的工程量综合考虑在清单的工程量里,按第一种结算方式。)但是据实结算,第一种结算方式我又觉得不太合理.

    请问下前辈们是怎么处理,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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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理解是完全正确的。
    第二种情况有代表性,实际情况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是可以调整子目工程量重新组价的,但子目单价、主材单价不能变。

    2018-03-27 09:26:06 

  • 工程量变更引起综合单价变化不大于百分之十,仍执行原综合单价,增减的工程,另做一份调整结算。

    2018-03-27 09:30:03 

  • 一般的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
    背景一:一个清单下有多个定额,比如:清单为雨水管100m,定额有雨水管100m和水斗3只。结算实际雨水管有110m,水斗4只。 (清单描述:1、雨水管DN100 2、水斗)

    背景二:情况同上,区别在清单描述(清单描述:1、雨水管Φ100 100m 2、水斗Φ100 3只)

    结算方式一:清单内工程量改为110m,水斗工程量改为 3/100*110(等比例增减),保证综合单价与投标综合单价一致。
    结算方式二:清单内工程量不动,保证综合单价与投标综合单价一致,多出10m水管和水斗1只在清单外增加。

    问题:遇到上诉的两种情况,是否分别对应2种结算方式?(以清单描述的不同划分) 
             还是说不管哪种情况都应该按某一种结算方式进行?

    (PS:个人理解,当清单描述描述出工程量的时候,清单下定额里的工程量变化可以按结算方式二进行,清单内不动。当没有描述出工程量时,表示清单下的工程量综合考虑在清单的工程量里,按第一种结算方式。)但是据实结算,第一种结算方式我又觉得不太合理.

    请问下前辈们是怎么处理,如何理解的?

    你这两种描述,描述了工程量的,如果水头的工程量也变了,下面的定额工程量也应该变了,因为等于项目特征变了,所以要重新组价了,那么下面的定额工程量就可以变了,不必和原单价一致了 
    第一种描述只写了水斗,那么就只调整清单工程量,下面按比例调整,保证综合单价一致了

    2018-03-27 18: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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