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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596 2018-05-09 16:48:36 | 四川省 安装 | 808查看 2回答
前期过程控制时,出具的限价函在结算时是否可以推翻?
前期因为甲方造价工程师不专业,出具了很多比市场价高很多的综合单价限价函,造成结算时候,整个工程价格高于正常水平,那么现在是否可以推翻这些限价函,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情况或者正常价格进行重新认价?备注一下,限价函公司已盖章,是否可以推翻呢?
补充问题:综合单价无法推翻,那工程量呢?因为这家公司的限价函上面把工程量都标注清楚了,但是实际现场没有改造这么多工程量,这个可以按实际发生算吗
补充问题:意思是可以重新组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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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那不是谁想推翻就推翻的
2018-05-09 1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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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函不是结算综合单价,可以最终重组,但不能突破最高限价。
2018-05-09 1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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