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教下 以前签合同 做 的预算是 用GBQ4.0做的(营业税),现在结算施工方想用GBQ5?

    请教下  以前签合同 做 的预算是  用GBQ4.0做的   2016.8.9 签的合同(营业税)(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  ,    现在结算施工方想用GBQ5.0 (增值税)方式结算   。
    想请教下 
     1. 这样的话 关于材料价  GBQ4.0以前是营业税的 材料是含税的    那现在 改 GBQ5.0 增值税 计算  那材料价除税了 ,综合单价 都降低了   ,  想问问  这种结算方式有没有问题?  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2.我用4.0的工程转到 5.0(增值税模式)   5.0模式下的 工程总造价 降低了,因为材料除税了。
    3.前辈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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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不允许的,要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即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以实计算。合同外的增加项目,若合同没有约定,则可以采用现有的造价文件精神协商进行计算,采用GBQ4.0和采用GBQ5.0 两种方式结果相差不大的。只是税费抵扣对财务决算不同而已。

    2018-05-18 14:35:40 

  • 不应该改变合同形式,老项目按老项目税率结算。

    2018-05-18 11:47:28 

  • 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和增值税一般计税。对比营业税两者总价都是降低的。
    对甲方公司来说一般计税更有利。


    2018-05-18 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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